哪些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上传时间:2018-10-26 11:06:36浏览:2391
内容摘要: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所有税务事项均以结清的证明。 因为公司注销流程是先做税务注销,税务部门会先进行税务结算,看是否需要补交税金和未完成的纳税申报等。然后才能进行工商注销。
疑问:哪些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一条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关键词:纳税人清税证明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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