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金代账!

咨询热线:0592-5775823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财税新闻

小规模纳税人第四季度销售额不超2万,文化事业建设费能减免吗?

上传时间:2019-01-03 11:13:30浏览:1643

内容摘要:我单位是从事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果第四季度的销售额不超过2万,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有减免?

问:我单位是从事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果第四季度的销售额不超过2万,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有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第四季度销售额不超2万,文化事业建设费能减免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关键词:小规模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

声明本站分享的文章旨在促进信息交流,不以盈利为目的,本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在线客服系统
取消 手机咨询 江经理 手机咨询 陈经理
取消 给 江经理 发短信 给 陈经理 发短信
取消 QQ在线咨询 陈经理 QQ在线咨询 江经理
金代账联系陈经理
长按图片 添加咨询陈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