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下调前后,开票时要注意这些!
上传时间:2019-04-02 10:48:58浏览:1750
内容摘要: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将正式下调。那么在这个时间前后,咱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啥需要注意的?
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将正式下调。那么在这个时间前后,咱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啥需要注意的?小编给你说一说......
一、先认识下税率调整后对应的行业品目
我们还是用快速记忆法:
6% 一般来说,吃喝玩乐住加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9% 你搬不走的、搬不动的、就是用拖车都没办法的,加上国内到处跑的。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13% 剩下的,都属于它~~
二、接下来就是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新税率的执行时间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就是说纳税义务发生在2019年4月1日之后的就要按新税率开票,而纳税义务在2019年3月31日及以前发生的,仍可以按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各位亲在开具时一定要注意。
2、针对已经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控开票软件内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要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未升级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的纳税人请尽快升级。
3、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呢?简单来说,当月作废,次月冲红,简单吧!
那如何正确的开具呢?还是举个例子吧。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货物销售,该货物原适用税率为16%。在2019年3月-4月期间,共发生了2笔业务,根据情况不同,在增值税发票开具上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A业务:甲企业3月28日销售了一批货物给乙企业,4月1日前已经开具发票。但是在4月1日后,因为发生销售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时候就应该按照原适用税率16%开具红字发票。
B业务:甲企业4月10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了一批货物给乙企业,并同时开具发票,但在开具发票时误将税率选择为16%,且5月份才发现开票有误。这时候甲企业需要先按照原税率16%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13%的蓝字发票。
4、补开发票相关涉税提醒
先看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再举个例子,甲企业3月20日销售了一批货物给乙企业,且税款所属期3月申报了未开票收入,但是一直未开具增值税发票。4月20日,丁企业要求甲企业开具发票,那么甲企业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16%补开。
此处应特别注意:
若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之前,但未开票,4月1日后需补开发票,其纳税义务发生当期必须要申报未开票收入。也就是说必须在税款所属期2019年4月1日前申报了未开票收入的部分,才可以补开发票。
发票开具是不是超简单,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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