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能否算工资个税时扣除?
上传时间:2018-04-10 10:55:27浏览:2694
内容摘要: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那么,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能否算工资个税时扣除呢?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那么,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能否算工资个税时扣除呢?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实务问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异地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可以在算工资个税时扣除,但扣缴标准应按工作地的标准执行。
举例:员工在北京的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在青岛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可由北京单位申报时扣除,但扣缴标准应按北京(工作地)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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